关于我市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的公告
来源:ca8888 发布时间:2025-03-10 05:30:46根据《西藏自治区电瓶车管理办法》(政府令152号)等相关规定,我市自2025年1月6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开展超标电动车淘汰退市补贴工作,逾期不再受理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,在我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注册的超标电动车(白底红字牌照)车主。
超标电动车淘汰按照蓄电池电压容量48V、60V和72V分为三档进行补贴:
2、补贴申领人凭车辆、本人身份证、银行卡申领,且同一身份证、同一车辆只能申领一次补贴;
需淘汰退市“白底红字牌照”的电动车所有人,就近前往具备专业回收报废资质的企业设置的便民回收网点,将车辆交回收企业查验,并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、银行卡号等个人隐私信息(车主变更未过户的,由所在社区、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),完整填写报废审批手续。经有关部门审验批准后,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个人银行卡。
1、2025年1月20日—2月14日,因春节放假,城关区办理回收业务的网点调整为:蔡公堂街道网点、娘热街道阿坝林卡网点、两岛街道太阳岛一路网点,其他网点2月14日后恢复办理;
2、按照强制报废原则,未登记注册(无牌)的超标电动车,须到政府指定的回收网点报废,由回收企业依据车况给予相应残值补偿;
3、未到指定回收点或有专业回收报废资质企业报废的超标电动车,不享受政府补贴;
4、淘汰报废(含无牌电动车)车主可参加“幸福·惠享生活”新春季购车活动,享受购置汽车、电瓶车、电动两轮摩托车等额外购新补贴(详情可登录“商务”微信公众号或“惠民一站通”微信小程序);
5、电动车销售商家,严禁借机哄抬价格。一经发现,有关部门将从严从重处罚。举报热线,对查证核实的同一举报线元现金奖励。
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,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,可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
市“政民信箱”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。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,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、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,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、县(区)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,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。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,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。
1、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、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。
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,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:
1、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,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。
2、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,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提出。
3、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,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。
4、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,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,不予受理。
1、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,涉及市政建设、居民生活、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,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(区)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,以便得到及时解决。
2、为了您的信件能够准确、快速的转交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做处理,请务必做到“一事一件”,避免在同一封信中反映两个或多个无关诉求,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,不予受理并废弃,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。
3、对于同一账号大量多次重复向同一单位写信反映相同问题,属不予受理范围的,办理人员有权直接对重复信件不予受理并废弃,不再进行短信回复提醒。
4、写信应署本人的真实姓名,不要隐瞒姓名或采用化名、笔名;应当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,如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件等,以便于国家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同来信人保持联系,使信访事项及时得以妥善解决。
5、写信内容应简明扼要,写明所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和当事人(包括被投诉方/建议方)、投诉或建议要求,事项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诽谤、诬告陷害他人。
6、为避免重复写信造成行政管理资源的浪费,针对表述不清、恶意言语和无实质内容的信件,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废弃,并保留追究恶意写信人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7、信件在转交、告知、答复的同时会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写信人,写信人可凭用户账号、密码或信件查询编号登录本网站查看信件情况。
9、请谨慎保管用户名和密码,否则就没办法查询信件回复,密码丢失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查询。